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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没有良心的小报,那写的可就大胆多了。

    在于婷妹落网的三天后,于家的餐桌上,锦书拿着一本杂志,聚精会神,一边看一边啧啧。

    “啧啧啧,哎呀,没眼看。”

    林毅轩叼着豆沙包路过,顺手翻了下她的书皮,豆沙包都顾不上咽了。

    这啥啊!!

    只见封面上是于婷妹穿着泳装的大特写,也不知道这些小报从哪儿弄到的照片。

    照片上触目惊心的黄色大字赫然写着:妓女的堕落,在淫海挣扎的于姑娘

    再瞥了几眼锦书看的那页,详细地描写于婷妹是怎么在包厢里接待顾客的,过于详细,就好像写这个的记者当时趴在沙发后的。

    “看这个干什么,辣眼睛!”林毅轩抽出书,大早上的看不良读物,像话么!

    “你往后翻翻啊,后面更有意思,写了她对俊朗军官一见钟情,爱而不得,铤而走险冤枉人家,最终落入法网。”

    林毅轩被她的描述雷得浑身一激灵,不敢置信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“那个倒霉的俊朗军官,难道就是——?”

    锦书点头,对,你猜得没错,就是你呀。

    第211章 这一局,我们不能输

    林毅轩震怒,什么玩意!

    “你放心,人家没写你名,你也是正面形象,读者只会觉得你挺惨,被她看上。”锦书想到小报那种大胆笔触,还是忍不住笑出来。

    这种小报在后世根本不可能过审核,太大胆了。

    这也是时代特色吧,九十年代有些不正规的杂志可敢写了,擦边球玩得炉火纯青,丰富了多少人的业余生活。

    “我看看是哪儿出版的,我去举报他们。”林毅轩恼羞成怒了。

    编排于婷妹无所谓,干嘛要写他!

    举报,必须举报!

    这本也被他撕了,撕了个稀巴烂。

    锦书等林毅轩出门后,才贼笑着从沙发底下抽出另外几本。

    名字跟刚刚的不一样,但是内容都是一样劲爆的。

    针对二哈喜欢拆家的属性,她早就防着他,留了一手呢。

    锦书打算本着批判的精神看看,看完了再分享给她哥,让他也乐呵乐呵。

    于瑞言这几天忙着跟村民谈判,进展一直不太顺利。

    村长雇人装死人的事虽然被媒体曝光了,派出所也带走了村长和几个主犯回去教育。

    但因为他们岁数普遍比较大,批评教育几句就放出来了。

    出来后,不仅没有反省,反而变本加厉了,每天整一堆老头跑到工厂前坐着,要不就是半夜往工厂门口泼垃圾。

    工厂因为他们捣乱,始终无法正常开工。

    于瑞言已经想出办法对付那些村民了,只是见效还要一点时间。

    锦书对她哥的能力有数,知道这点困难难不住他,也不需要她出手。

    就在锦书准备把手里几本带颜色的小报仔细挑选一番时,家里电话响了。

    “boss!言总不见了!”郑昕略显焦虑的声音传来。

    “你慢慢说,发生什么了。”锦书神色一凛。

    郑昕早晨去工厂给于瑞言送饭,他不在办公室。

    郑昕还以为他回家了,打电话给于弘文,发现于瑞言也没回家。

    意识到事情不对的郑昕马上告诉锦书。

    如果是跟郑昕确定关系之前,于瑞言夜不归宿很有可能是约会去了。

    但他有女朋友后,收了心不再整这些用不着的,那些莺莺燕燕也再也没联系过。

    郑昕相信他,也了解他的为人。

    于瑞言绝对不是背着她偷吃的人,他如果爱上别人,一定会先跟郑昕分手,脚踏两条船他不屑做。

    正是出于对男友的信任,郑昕半刻都没耽误,直接判定他出事了,也给后续营救争取了宝贵时间。

    锦书了解事情始末后,马上去队里找林毅轩。

    比起报警,还是林毅轩他们更快一些。

    夫妻俩一致决定这件事不能告诉于弘文夫妇,于弘文心脏不好,知道这件事肯定受不了。

    于瑞言失踪的事,处处透着奇怪。

    工厂里住了那么多人,绑匪不可能悄无声息地潜进去绑架于瑞言。

    最大可能是于瑞言自己走出工厂去见了什么人,然后被扣住了。

    林毅轩带人勘察现场,于瑞言的钱包和手表都留在办公室里。

    钱包里有几千的现金,最值钱的,还是他那块百达翡丽的手表。

    如果是有劫匪夜闯工厂绑架于瑞言,不可能不要钱。

    办公室里也没有打斗的痕迹,值得注意的是,办公室的桌上,有一瓶开了的红酒,红酒杯只有一只。

    红酒却是见了底,这就很奇怪。

    于瑞言不可能自己独自喝一整瓶红酒,他没有独自饮酒的习惯,不是酒鬼。

    林毅轩判断,于瑞言失踪前,应该跟人在办公室里喝过酒。

    凯文也住在工厂,就在于瑞言的隔壁住,但是他有失眠症,睡前吃了安眠药,晚上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一个大活人,不可能凭空消失。

    林毅轩判定,于瑞言的失踪肯定跟一起跟他喝酒的人有关。

    叫来刑侦科的兄弟,用了点技术手段,果然在桌前发现了不同于瑞言的脚印。

    有一个穿着42码皮鞋的男人,夜访于瑞言,跟他喝了一瓶酒,然后带走了于瑞言。